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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投放垃圾罚5万记入征信系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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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副局长冯增*参加活动。

12月4日上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暨“城管法制宣传周——垃圾分类法规专场”在福田区莲花山公园举行。市城管局副局长冯增*,市城管局下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30名美丽深圳志愿者以及多名市民参与了活动。活动现场展板显示,今年以来,深圳共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次,处罚案件91宗。

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之外,是深圳市近一年来在垃圾强制分类领域,接连打出的系列“组合拳”。截至目前,深圳十区共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次,出具整改通知书单,处罚案件91宗。其中,开展执法行动最多的龙华区,共开展次,出具整改通知书单,处罚案件19宗。龙岗区开展执法行动次,出具整改通知书单,处罚案件3宗。

伴随执法工作不断深入,深圳市城管局还联合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首次在信用网上对垃圾分类违法信息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的8宗案件中,涉及5家企业单位和3名责任人,分别是上海至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嘉卓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港健伟风管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广州雅鼎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尹盛、陈伟明、王浩瀚。

8宗案件均发生在龙岗和坪山,处罚日期为至年,处罚事由包括“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等,其中,深圳市宏祥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由于“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城管局正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地方立法计划。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条例(草案)》已初步形成,正处在研究、推进阶段。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深圳将用法律义务推行强制分类,用严格的罚则保障强制分类的推行。

作者|记者吴建升/文、图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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