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品质,深圳市教育局对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和扶持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修订后的《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优化了奖补政策,提高和改善教师待遇,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管。
修订后的《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来源:晶报APP)
奖补政策有调整,监管措施加强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前普惠性民办园奖励性补助标准为每班每年不低于4万元,该标准已执行近十年时间,在平抑收费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已不适应普惠性民办园优质发展的需求。经过全面测算,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最低标准调整为生均元。各区可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教职工待遇保障水平、保教费标准和办学质量等因素适当上浮,建立梯级式补助标准,激励普惠园提升办园质量。考虑到各区财力情况不同,各区可分年度逐年提高生均补助标准,在年初生均最低补助标准应当全部提高到位。
针对深圳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