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说深圳是座年轻的城市
街头上很难见到老年人身影
但现在
最早来深务工的那批年轻人
也面临退休和养老问题
随着社保体系的逐渐完善
来深务工者也可以在深圳退休
享受深圳的养老待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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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琼51岁
张凤琼今年51岁,细高挑个,穿着一身黑纱包边的墨绿色连衣裙,蹬着镶有珍珠颗粒的黑色高跟鞋,脸上的红唇妆容干净清晰,披散在肩头的棕色长发随风轻拂。走在深圳这座年轻城市的街头,谁也不会觉得张凤琼有多“老”。但是,她现在的身份,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退休职工”了。而且,这是今天的她最为珍视、骄傲的一个身份。
年3月,张凤琼从老家四川南充来深圳打工,一晃17年过去了,曾经于她而言漂泊不定的陌生城市,现在却有了家的味道——今年2月,张凤琼在深圳领到盼望已久的“职工退休证”,成为深圳第一批通过补缴养老保险退休、每月领取养老金的来深务工人员。
就在张凤琼顺利退休,以返聘的身份在公司“发挥余热”的同时,花甲之年的机电维修工赵成元、年近半百的制衣厂工人方思群,还在为得到那本“退休证”做着种种努力。他们为深圳贡献了自己的最好的职业年华,今天的他们,希望以“退休职工”的身份,让自己与这座城市融为一体。
张凤琼中的这个红色小本,成了许多来深务工人员忙碌奔波的最大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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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解读
哪些来深务工人员可以在深圳领取养老金?
1、退休前在深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且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
满足这个条件的非深户参保人,不分广东省内或者外户籍参保人,其他地方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年限,可以合并到深圳,累积计算退休金,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就可以按深圳的标准领取退休金,如果医疗险年限还不够,那就一边领取退休金一边单独交医疗保险,直到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就可以停止不交并免费享受医疗待遇;
2、退休前在深圳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0年以上,合并其他地方年限后满15年,并且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
如果退休前合并其他地方后满15年,这种情况没分广东省内或者外户籍,都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直接办理退休,但如果是达到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的累计缴费年限是在10年至15年之间,其他地方又没年限可合并,就要通过延交至满15年以后才可以办理退休,这里延交就有分广东省户籍和非广东省户籍了,广东省外户籍参保人只要退休前在深圳累计交满10年以上就可以办理延交,并没有连续缴纳的要求,而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延交的条件是要有在深圳连续缴纳5年以上养老保险的记录才可以办理延交,也就是说如果这累计10年里面没有连续5年的记录,那就是不能办理延交的。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能满足,那就要在退休前把户口迁进深圳,这样也可以通过延交或者一次性补交后,在深圳办理退休,但如果是在退休后才把户口迁进深圳,那就没有用了,退休后才把户口迁进深圳,就享受不了深圳的养老待遇。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根据国家和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及深圳市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的来深务工人员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在深圳市个人征收窗口进行养老保险延缴。
哪些人可在深圳市申请延缴?
1、达到退休年龄前户籍为深户;
2、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深圳有连续5年养老保险记录的非深广东省籍参保人;
3、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深圳累计交纳养老保险10年以上的非深省外籍参保人;
4、达到退休年龄前在深圳累计不满10年,但合并广东省内其他城市缴费年限后满10年的非深省外籍参保人。
分析:
那本“退休证”,离他们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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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为务工人员提供社保咨询的社会工作者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但不少企业因为滞纳金太高、负担过重,迟迟不愿或者没有能力帮员工补缴。而这也成为打工者难以实现在深退休养老的原因之一。
“养老保险补缴考虑了社会影响、基金安全、单位和个人补缴成本四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加收滞纳金可以防止补缴行为伤害正常缴费员工的养老权益,也可避免对现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产生过大的冲击,还可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切实维护职工利益。”深圳市人社局方面表示,对超过两年追缴时效的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深圳市养老条例已明确:“本条例实施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并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据了解,深圳的《超过法定追缴时效养老保险费补缴须知》明确:滞纳金=月应缴本金×0.05%×滞纳天数,从应缴当月的次月1日起至缴费之日起。曾有媒体据此公式推算,“对于大多数在深圳务工的农民,年《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的多个日夜,如果一天未参保,都要计算滞纳金,有的滞纳金多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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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社保断缴等于白交钱?!后果真有这么严重吗?
内容来源:晶报、吴秋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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