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将自年3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该试行办法出台的一个背景是,《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至今已经试行8年。随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和癌症康复期患者增加的实际情况,深圳及时修订并推出了该试行办法,对家庭病床的适用范围、承办机构、收治条件、服务内容及医保政策等进行完善。
比如,该试行办法将服务对象扩大到13类,包括瘫痪的老人、需要临终关怀的晚期肿瘤患者、需要卧床保胎的孕妇、需要持续照料的早产儿;与此同时,降低了承办机构的“门槛”,所有医院都可以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它的另一大亮点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