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报试鸣时间年9月19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全市范围的固定警报点、人防车载警报统一鸣响警报信号;
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同步发布提示信息;
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室内报警设施同步示警。警报试鸣信号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和灾害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我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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