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警报预鸣
为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应急准备意识,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决定利用今年全民国防教育日(年9月21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试鸣防空警报。
一、警报试鸣时间:
年9月21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全市范围的固定警报、人防车载警报统一鸣响警报信号;
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同步发布提示信息;
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多媒体警报报警设施同步示警。
三、警报流程: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本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